政策法规

哈尔滨建长效机制监管无证无照经营

哈尔滨市近日出台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分不同情况明确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第一责任部门,并建立起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长效监管机制。   

意见还提出,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应当区分不同情况。例如,对下岗失业人员、残疾人等所经营的无危害行业以及经营条件、范围、项目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的, 以教育为主,督促、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,合法经营;对农民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,或者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备案的农村流动商贩,不按无照经营查处等。  

据了解,目前,哈尔滨市无证无照经营业户有2万余户,其中餐饮行业约占65%,旅店行业约占15%,歌厅、洗车行、小作坊、废品收购等行业约占19%,其他行业约占1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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